孩子没有监护人的,由村委或者居委会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可以指定监护人,继承权是法定的权利,不管有没有监护人,继承的权利都是存在的,所以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不影响房屋的继承。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