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巾,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2)被认定为因战、困公致残后刚旧伤复发死亡的。(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5)其他因公死亡的。
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