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的期限是3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房屋查封后怎么处理,房屋买受人可以向作出查封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如果是卖方将已经被查封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买受人,买受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除该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