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我的解答如下:不动产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资料,以正常的商品房为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要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一、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的,双方应当确认离婚协议并提供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办理的离婚协议还应当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分割分析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两处以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抵押证丢失怎么办
如果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丢了怎么办到房管局申请遗失补办,具体流程、时间及费用如下:一、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他项权证;二、流程: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