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举报垄断所涉及的证据类型可以划分为三种,即事实证据、意见证据和经济证据。事实证据通常包括:经营者交易行为概况;涉案各方的业务重叠情况;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相关竞争者、供应商和用户的数目和基本特征;交易各方以及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资料;用户转换的历史记录;相关市场进入的历史记录等。意见证据通常包括:竞争对手意见;用户意见;行业专家意见;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意见等。相对于事实证据和意见证据而言,经济证据在反垄断法中的运用一直是最为关键、但同时也是最有争议的议题。举报要有明确的对象,任何人都是可以举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