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能够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么

律师回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禁。
一、如何知道起诉地点?
起诉地点这样确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5、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异地起诉可以不去被告人地方吗?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居住证不满一年该怎么起诉
居住证不满一年,而实际居住已经超过一年,由居委会开出的证明,可以作为重要依据的,可以起诉对方。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女方能够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解除关系么?

律师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 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 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查看全文

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么

法律解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 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 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查看全文

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么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 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 对方被采取强制...查看全文

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么?

律师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 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 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律师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法律解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法律解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对方被监禁。...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嘛?

律师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发起起诉离婚嘛?

律师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发起起诉离婚吗?

律师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发起起诉离婚吗?

法律解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发起起诉离婚吗?

法律解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发起起诉离婚吗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对方被监禁。...查看全文

离婚能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发起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查看全文

能否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律师分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查看全文

能否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法律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查看全文

能否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查看全文

能否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