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拖欠工资6年了还能要回来吗
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五六年时,能否追讨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劳动者还未离职的,即未终止劳动关系的,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2、劳动者已经离职的,即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如果此时离职已经超过1年,则无法通过仲裁的救济途径来追讨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五六年如果有欠条还能追讨,追讨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欠条等证据证明的,就不能够再起诉维权了。
二、企业拖欠工资举报方法有以下: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2、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总之,拖欠工资五六年,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当事人注意收集拖欠工资的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