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 例》和相关规定制定的,一般分为十级。鉴定等级的确定主要依据伤残程度和职业技能等因素。在进行工伤鉴定时,需要经过医疗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和专家组等多个环节的评估,并采用标准化的评估体系进行评判。等级越高,意味着伤残程度越重,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也会越高。下面是工伤鉴定等级标准的具体分级及对应的伤残程度和补偿标准:一级: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月支付伤残生活费和护理费;二级:丧失全部一项或者两项工作能力,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月支付伤残生活费和护理费;三级:伤残程度达到重度,伤残生活费是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50%~70%,护理费为人均每月500元;四级:丧失上肢或者躯干一侧的全部功能,伤残生活费为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40%~50%;五级:双手部丧失功能,伤残生活费为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40%~50%;六级:单手部丧失功能及下肢丧失重要功能,伤残生活费为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30%~40%;七级:下肢不全或者两眼失明,伤残生活费为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20%~30%;八级:单眼失明或者听力丧失,伤残生活费为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20%;九级:轻度伤残,伤残生活费为按丧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作能力的人员标准支付的10%;十级:微伤,不列入工伤保险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明确规定了工伤鉴定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工伤鉴定标准对工伤、职业病进行鉴定。因此可见,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国家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