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拍摄护照照片可以披头发,不过头发不能遮盖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也不能侧向一边或大范围倾斜。
护照照片的一般要求如下:
1.申领人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要求人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
2.眼睛正视镜头,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头发不能侧向一边或大范围倾斜。
3.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女士不穿低胸、高领或吊带衣服。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
4.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镜框不能挡住眼睛,镜片无反光,请勿佩戴粗框眼镜或有色眼镜(医疗原因除外)。
5.不佩戴头饰、耳环、项链等饰品。
6.因宗教原因需戴头巾者,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没有高光或红眼。
7.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