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精神病医保报销范围
重性精神疾病纳入职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以广州为例,从12月1日起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特定门诊范围,相关待遇标准参照“精神分裂症”病种执行。
其他待遇仍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