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多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是否必须已届清偿期?各国立法例及学说,见解不一。最高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权是否成立时,可以适当放宽该构成要件,不必要求债务履行期必须届满。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一般处分行为可分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这里仅指法律上的处分,因为能成为撤销权标的的,一般只能是法律行为,并且还仅限于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是否可撤销,目前有争议。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没有成立或者生效,或者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当然无效的行为,债权人对于这些行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如果债务人资力雄厚,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债权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
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在债务人实施无偿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没有支付对价,因此可以推定债务人实施该行为是为了减少其责任财产,主观上具有损害债权的意图。除非债务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这一行为并未危害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推翻这种推定。
二、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些
1、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置,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
2、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可以知道撤销权的行使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所产生的效力,对撤销权纠纷案件受理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撤销权纠纷案件按其类别来说,应当属于非财产案件,所以要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案件受理费,一般来说,其案件受理费是100元。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案件时会根据案件类型收取案件诉讼费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如果是非财产性案件,收费标准就是固定的案件收取,如果涉及财产性案件,就会按照标的额按比例收取。可见,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来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