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不但侵害了职工的权益,而作为社会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它还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今后,当我们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搜集好相关资料,及时递交给劳动仲裁部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