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到供电局投诉,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只要是私自开启了电表铅封,一律按窃电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对盗窃电能者处以补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居民用户按电能表容量,每天6小时,总计6个月的时间补交电费。每家的电表上都会有一个电表铅封的,都是当地的电力公司封起来的,为电力公司的资产。这个电表铅封的主要作用就是防止有人偷电窃电的,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属于窃电行为,所以就说电表铅封不能随便打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一条 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