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执委是干团结及动员妇女投身改革、育及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的。妇联执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由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其他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团体,各行业妇女自愿组织的为社会、妇女服务的协会、联谊会、宗教团体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妇女组织,自愿申请,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妇联执委的工作是:
1、团结及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教育及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4、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妇联执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扩展资料:
执行委员会委员职责:
1、贯彻执行执委会决议,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
2、联系所在地区(单位)的妇女代表和妇女群众,了解、收集她们的意见和要求。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每年年初召开的执委会会议上,每位执委须提交反映本地区(单位)或本部门妇女代表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或调研情况的书面材料。
3、积极参加市妇联及当地妇联组织的活动。
4、认真完成市妇联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5、每位执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妇联组联部书面报告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