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身份查明的方法有: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欠条等相关证据。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欠条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欠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欠条为打印稿,在债务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债务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2.如果债务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债务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债务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一、有欠条对方却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但是需要在诉讼时效的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遭到对方的时效抗辩,导致无法实现债权。并且,如果已经逾期,那么债权人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有效的欠条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不管是债务人逾期不还还是债务人消失不见,债权人都可以凭借有效的欠条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二、破产特征是什么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二)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三)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四)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由此可见,只有四类人可以申请破产: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企业法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是错误的,担保人并没有权力可以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