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就是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开具未婚证明的具体用途: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还有开办单身证明的常规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