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自带照片的提交光盘存储并检测合格的电子档)。
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一)出国劳务人员还须提交下列材料:《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外派劳务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应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再次申请办理护照的,护照在有效期内的提交旧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其他特殊事由办理护照的,须提交与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申办护照,需本人提交:部队身份证,军官证,主管部门同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