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原件1份
设计单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2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原件1份
安全评价中介服务机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原件1份
申请单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4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
复印件1份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5
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三份及电子版
申请单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
复制件1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7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复制件1份
申请单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8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复制件1份
安全监管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3
审查
4
审查
5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5日
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齐全性审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核查)
20日
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执法人员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出具书面核查意见
审查
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
决定许可、不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10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0号市安监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
依据描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2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3条
依据描述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