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但只有是出现以下法定情形之后时效才会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发生中断、中止、延长。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普通的诉讼时效是3年,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与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