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的准确信息。客户出现以下情况,表明货款很可能被逾期拖欠:
(1)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以各种借口作为不能马上付款的理由, 如标的物有瑕疵或缺陷、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货款支票已寄出等;
(2)以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等理由要求延期付款、分期付款或开具远期汇票、本票等;
(3)在前期货款仍未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继续赊购货物或者要求增大信用交易额。此时,企业应尽量调查和了解清楚客户当时的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分析客户是否有意逾期拖欠货款,并要求和客户签署还款计划书。一方面确认对方真正意图,另一方面为实施追欠措施做准备。
2、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追索逾期欠款。
追讨方式有二种,营业部门自追、法务追收。 在自追过程中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后续商业机会与当今货款回收的矛盾,如果客户属于暂时财务困难而拖欠,并且有一个良好还款态度,公司可采取行动尽力帮助客户度过难关。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高管人员发生重大变动而拖欠,那么公司应严密观察客户的情况发展,当客户的情况恶化到无法恢复的地步时,公司宜立即采取有效司法程序大力追讨。以防违约方利用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申请破产或以欺骗手段注销企业等方式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