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得到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后女方得到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赠与女方一方的财产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陪嫁汽车离婚是判给谁的
如果陪嫁的汽车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汽车是在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要离婚了,彩礼已经买车了该怎么分割
如果支付彩礼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进行的,那么彩礼视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即使已经买车了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对该车不予分割。
如果彩礼是在婚后给予的,如无明确意思表示,应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三、嫁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