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中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死刑。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的各类活动。经济犯罪根据所犯罪名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刑法制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死刑,作为一种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只有达到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的标准才能判处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