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企业的补偿价格与实际相差太多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产证纠纷该如何维权
房产证纠纷的维权方式:
1、房屋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以及与房屋有关的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造和分配公共住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的行政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二、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有效途经有哪些?
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有效途经如下:
1、房屋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纠纷,以及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纠纷未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公房使用权分配是单位内部的行政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配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分房合同的,职工因自身原因离职、辞职或者被单位开除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产生的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污染引起的纠纷。
三、房产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维权的方式:
1、房屋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以及与房屋有关的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本单位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解决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
4、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地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