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一方或全部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由法院重新裁定,强制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的,可以按照离婚判决书中支付离婚抚养费的规定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