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清算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注册资本以及其他资本金达到规定数额;2. 实际控制人符合相关要求;3. 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 具有能够保障支付业务安全的技术和管理体系;5. 其他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此外,在支付业务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机构还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申请表格,符合监管机构标准并通过监管审批程序,方可取得支付业务的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清算条例》第十六条 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以及其他资本金达到规定数额;(二)实际控制人符合规定;(三)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具有能够保障支付业务安全的技术和管理体系;(五)其他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