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诈骗不知情不予处罚,也不需要追究刑事。因为不知情说明犯罪人对于诈骗行为主观上不存在犯罪故意,而诈骗罪在犯罪主观上要求有犯罪故意。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则缺少构成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自然不会构成诈骗罪,也就不存在要对行为人予以处罚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