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监察委员会主任任期是五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所以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也是5年。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范围内的监察工作。
一、董事会一般几年一届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每三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议重新投票选举。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由谁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由选举主席团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选举主席团主持。
三、请问业委会备案超过多少时间无效
业委会备案超过30天无效。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五日内发出备案回执,业主委员会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