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条款有:
1、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式等,避免欺诈;
2、说明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并说明房屋产权;
3、说明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抵押贷款、定金、余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