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驾驶证如何在上海申领换证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驾校、驾驶证专用机动车驾驶证照片拍摄点、“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下载打印)。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具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此类医疗机构包括本市各区(县)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以及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检查资质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翻译机构如下:
(1)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总公司 地点:虹口区赤峰路573 号,电话:65362032
(2)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 地点:静安区北京西路1277号1607室,电话:63218568,63239910
(3)驾驶证核发国的使馆、领馆
5、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前往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国家或地区所持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6、境外驾驶证必须是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存在驾驶证签注驾驶限制条件等情形的,不能换领。
7、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一分所的受理窗口、机场分局虹桥机场境外换证窗口或自贸区分局交警支队境外换证窗口办理持境外(含港、澳、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上海机动车驾驶证手续。
2、申请除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即申请小客车的),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当场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或者申请两种以上准驾车型,其中之一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依次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3、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在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依次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5、申请人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
(二)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地点:浦东新区华夏西路2999号,电话:12345
2、机场分局虹桥机场境外换证窗口
地点:虹桥机场空港一路201号,电话:28952289
3、自贸区分局交警支队境外换证窗口
地点:自贸区富特西一路459号A座,电话:2204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