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年报截止日期
1、国税年报的截止日期,是五月的三十一日。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时间是,年度终了之日起的五个月内;而企业预缴税款的时间是,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商年报什么时候截止
工商年报截止每年的6月30日。
1、企业年报报送对象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17年度报告。
2、企业工商年报报送时间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