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满16周岁的女生在自愿情况下发生关系,上法院是否附带民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与未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有损失的话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赔偿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方面的损失的民事纠纷问题;
2、跟已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如果双方都愿意不算强奸;
3、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构成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为列举,关键在于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违反妇女意志”,按照题目表述,如果发生性行为不违反妇女意志的,一般不作为强奸论处。需要注意,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不受此限制,只要发生关系一律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