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方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方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方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