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替别人当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只要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不管是哪个公司或者是否只是挂名,都要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二、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
公司从事了如下特定的违法行为,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外,行政机关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律师评析:这些违法行为不同于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这些违法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受损,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削减,而这些行为往往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决策造成的,这些行为往往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才可以执行,因此行政机关会直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予以罚款等。但是实践中,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实不知情,或者被人盗用了签名章等,应当如何追究实际管理者的责任,是否可以作为债权由挂名法定代表人向实际管理者主张,尚待探讨。
三、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目前对单位犯罪追究时,只追究对单位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直接参与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没有直接参与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是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即,如果法定代表人能证明自己仅仅是挂名而已,并没有实际参与单位犯罪行为,则可以因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无需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