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意见书的分类 目前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具有认定性质的法律意见书 这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非诉讼事件或行为,运用法律、政策作出具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的认定的意见书。 (二)具有建议性质的法律意见书 这是指律师建议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意见书。常见的有三种: 1.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作出的书面答复; 2.律师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案件,向案件受理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意见; 3.对已经处理或判决的行政案件或诉讼案件,认为不当而向有关行政机关或法院等部门提建议纠正的意见。 (三)具有代理性质的法律意见书 此类法律意见书主要出现在二审代理和申诉代理过程中。对案件或案件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不便以代理词或辩护词的形式陈述时,便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表达律师代理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