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缴纳
对开征土地使用税地区范围内的个人自有房屋及院落用地(含农民宅基地),如作自己居住的,免征土地使用税。又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点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谁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