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
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
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何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以下这些区别:一是标的物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仅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为一定工作,而且要求这种工作要有成果,并将这种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即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包含了承揽人特定技能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的标的只是受雇人提供劳务本身,并不要求受雇人的劳动本身要有成果。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要服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在一定程度上受雇佣人支配,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三是风险负担和责任承担不同。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雇主承担。承揽合同中,若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担相应责任。受雇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责任。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分别有: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承揽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法律其他规定。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标的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相关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承揽合同的范围比定作合同的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