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构成环境污染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是不会没收个人财产的,刑法中没有对其应当对其处以没收个人财产刑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最高仅能对其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_x000D_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_x000D_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_x000D_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_x000D_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_x000D_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