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指在纳税人的所得税预缴税款和综合所得税之间存在差额时,需要在当年年底进行的结算机制。如果汇算后确定需要退还税款,则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清算报告》,明确退税金额及其来龙去脉,并提交到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具体退税流程为:首先,纳税人需要计算出应该缴纳的综合所得税,同时核对自己实际缴纳的税款。如果发现实际缴纳的税款比应缴税款多,则可以申请退税。其次,根据税务局要求,填写《个人所得税清算报告》。退税金额应该与清算报告中明确的项目相符,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账单、财务报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最后,将清算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当地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当谨慎,确保清算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果发现不实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巧返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