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老年婚姻一方死亡,则财产成为遗产。但是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只有一半的份额成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一、房屋继承权有什么条件
房屋继承权的主要条件有:
1、继承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为避免继承人在未来争夺房地产而发生纠纷,一些房地产所有人在生前将房屋的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配给某一或每一个孩子,这也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而是生前的赠与;
2、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将房地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和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时,并非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房地产的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后,除约定外,一般应分割房地产份额的一半,然后继承属于遗产的部分。
二、房产继承有哪些问题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三、遗产继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继承的遗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被继承人的遗嘱中明确遗产只单独给夫妻中的一方,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这部分继承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2、夫妻遗产的处理:
在夫妻一方去世时,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才是遗产。去世一方的一半财产份额为遗产,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归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继承规定,在世一方还要参与去世一方的遗产分割。
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