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出现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