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学后托管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承担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适当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统筹确定。在职教职工参与托管工作取得的劳务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放学后托管服务目前暂不收费,各区、县(市)财政应对学校开展学活托管服务提供经费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