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费
(2)森木植被恢复费
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