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国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地域性,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可能因为缺乏备案或者报销比例不一致等问题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此,相关部门出台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报销比例制度。异地就医备案制度是指在异地就医前,参保人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报销比例按照目的地医保支付标准的比例执行,即按照参保地和就医地不同的支付标准之间的比例计算。例如,参保人的社保属于广东省,到云南省就医,那么报销比例会按照广东省的基本医保支付标准与当地云南省的基本医保支付标准之间的比例来计算。转诊则需要按照实际就医地的基本医保支付标准来执行。如果参保人在转诊前已经进行了异地备案,那么先前的报销比例不再适用,而是按照实际就医地的基本医保支付标准来计算报销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报销比例制度目前仅适用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其他类型的医保,比如新农合、大额医疗等,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_x000D_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_x000D_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_x000D_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_x000D_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