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逮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办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办,监视居住犯新罪如何处理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就是犯罪吗
不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同取保候审,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监视居住还需要经人民法院的审判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罪,犯的是什么罪,具体该怎么量刑。因此,监视居住不一定是犯罪。
监视居住期间判缓刑多久
刑罚的目的之一是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既能够使犯罪分子感受到刑罚的威慑力,从而在暂缓执行刑罚条件下,考察期内更加自觉的遵守法律。那么,监视居住期间判缓刑多久?
律师解答:
根据具体案件判处的刑罚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也不同:
①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②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③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监视居住期间还不能得知,要到判决后才可以得知缓刑考验期。
缓刑的适用条件:
①对象条件: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②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③实质条件: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不会对所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
④犯罪人具有上述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犯罪主体具有上述条件,且(均为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监视居住期间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期限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