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本和身份证已经都改成新的名字后,更改学籍档案的步骤:第一步: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第二步: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第三步: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第四部: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第五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