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形式的主要有:
1、犯罪以后,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2、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3、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4、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一、主动投案能获得什么处罚
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该属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的情形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二、交通肇事自首情节有哪些
交通肇事自首情节有:
1、逃逸人主动向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如实交错事实;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者打电话给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待处理并如实说明犯罪事实的;
3、逃逸人在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如何认定投案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何为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被发觉但未受到讯问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其中注意的是:向其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委托近亲属或朋友先代为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缉拿 、追捕的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何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在接受讯问的时候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中注意共同犯罪中除了要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则不认定为自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