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哪几个类别?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一)检验批: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的进场具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复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二)分项工程: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验收要全部合格;
2、所包含的检验批资料完整,检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
1、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外观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四)单位(子单子)工程:
1、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相关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以上资料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后,可准备竣工验收。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1、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2、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法规;
3、加大质量管理协调控制力度;
4、发挥质量监督制度的约束作用。
建筑工程的质量怎么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要进行以下操作:
1、质量文件审核。
2、现场质量检查: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
施工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方针指导下,通过对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进行施工质量目标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系统过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怎样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7条规定,对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1)责令限期改正。即要求被抽查的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要求改正自己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2)公告。被抽查的单位没有按照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期限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有关媒介上进行公告,予以曝光,督促其改正。(3)责令停业,限期整顿。经过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公告后,监督抽查部门再进行复查时,该产品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要求在一定期限进行整顿。(4)吊销营业执照。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期限到期后,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再次检查,该产品质量仍不符合规定要求,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