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者不满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当予以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应当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职务侵占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