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还清购建自住房贷款本息;
3、租自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员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