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发生事故后,不管是单方事故还是多方事故,驾驶员应当先把车辆的双闪灯打开,再把随车携带的三角警示牌摆放至车后的150米远处,如果遇到雨雪雾天,最好把警示牌摆放至200米远处。
2、将车上人员尽快转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
3、拨打高速交警事故报警电话12122,将你所发生事故所在地的公里数,行驶方向告诉接警人员。(公里数在高速公路右侧护栏上,每隔100米就会有一个标牌)。
4、如果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情况,拨打当地急救电话120,告诉医护人员发生事故的具体位置。
5、如果事故中车辆变形,有人被卡住,需要破拆,拨打当地消防电话119。
6、假如事故中车辆损失不严重、无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的话,驾驶员用手机给车辆拍照(车辆前后方45度位置本别照两张照片、车辆撞击部位照一张、发生事故的第一撞击点照一张、如果高速护栏受损的话给损坏护栏处照一张),拍照完毕后将车开至右侧路肩里,打开车辆双闪灯,再在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牌。
7、上面所有措施完成后,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